為了開始關於JYJ的話題,有幾個前提需要說明。因為我現在想說的話題雖然是以JYJ為開始,但本質的部分並不僅僅是關於JYJ

翻譯者語:(本質是指從JYJ的重組以及官司糾紛所引發的對韓國娛樂界某些勢力和法律不公正裁決的一些剖析與思考)

378578_233726303370249_195642930511920_503030_1015917982_n  

前提1JYJ是偶像

JYJ是東方神起“西亞俊秀,秘奇有天,英雄在中”三人脫離後,重新組合而成的新團體。

東方神起在偶像界佔據著最高的地位。這是東方神起全體成員一起鑄就的團隊,他們作為偶像,擁有象徵性的地位,他們的出現帶有象徵性意義,當然在擁有絕對忠誠的粉絲群的同時,anti飯也必然存在。

所以,當提及JYJ相關話題的時候,對事件本身的判斷,粉絲和旁觀者的觀點要區別對待。我不只是單純的想談論JYJ,而是想針對現在所發生的事件談談我的想法。當然在談論這件事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瞭解下對於“偶像”這個詞本身所存在的一些偏見

前提2JYJ很富有

JYJ 積累了巨大的財富。這只需要依據新聞裡他們公開過的財產數目就可以得知。問題的重點是在於他們和SM之間關於不公正合約的訴訟,很多人認為,JYJ得到了巨大的財富,卻不顧一切與公司對峙公堂,這種行為與“背信棄義者”無異,當初公司培養的恩惠不知感激,卻諷刺自己是公司奴隸。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我個人也不好說,其實這件事很簡單,他們的合約公正與否法院自有判決,他們三人作為東方神起的一員在活動期間到底賺了多少錢,現在並沒有可驗證的物件。從賺了10萬塊的人手裡偷走5萬塊,和從賺了1億的人手裡偷走5萬塊,這兩種行為性質都是一樣的。因為賺了1億的人對於那被偷走的5萬塊始終耿耿於懷。所以就這兩個前提,不管說他們是富人,還是背信者,都沒有依據。“法律將會如何裁決?”這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在結果出來之前對於他們都不該有武斷的判斷,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對於現階段的JYJ而言存在較多不公正的地方。JYJ的宣傳活動中最為奇怪的就是,無法出現在報導裡,電視劇裡,也無法參與藝能節目的這一事實,再加上他們一直都在遭遇“無故取消”這件事,JYJ三人在24小時內錄製了QTV的節目之後,原本應該播放此節目的QTV最終還是沒有對此節目進行放送。原本要參與錄製KBS【乘風破浪】的樸有天最終也遭遇“無故取消”這次的濟州島宣傳公演在已經接到cue sheet的情況下依舊被取消 不僅如此,一般情況下一部新的電視劇開播,與此同時電視劇的主要出演者們都會通過參與各大電臺的綜藝節目得以達到宣傳電視劇的效果。不過以MBCMiss Ripley》的情況來看,一開始就並未採訪製作公司的首次發表會,也沒有看見主創人員參與《來玩吧》這一類的綜藝節目在電視劇和新聞局中出現,在藝能局中卻沒能出現這分明是讓人難以理解的。

當然也會存在著這樣的情況,雖然有歌迷表示這是特定企劃公司阻止放送的行為,但是由於對此特定的企劃公司並未作出公開,所以沒有譴責特定企劃公司的想法也沒有懷疑。相反的,我認為問題的一方面在放送劇。因為電視臺或是新聞局他們邀請嘉賓只是為了節目看起來更有趣。作為電視劇本身而言,出演者參與藝能節目之後電視劇必然會以更高的價格售往海外。但是濟州宣傳演出的情況卻不同。他們擔任了濟州宣傳大使已經達到了很大的宣傳效果而在演出中卻排除在外,在日程已經出來的情況下突然取消的原因也讓人難以理解。為了這次公演也有許多打算來訪韓國的外國Fans,這使得問題變得更為嚴重。

特別是在國營電視臺KBS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令人感到惋惜。預定濟州宣傳大使出演而在沒有特別理由的情況下突然取消放送顯然是不公正的事。得到了宣傳效果最終卻把他們排除在外,表現出了惡劣的雇傭者得面貌。這是和許多歌迷的損失傷害一同要提及。這不是國營電視臺該做的事。

隱形的類似於外界壓力的傳聞讓人不願相信。顯然會有特殊的原因,因為這個原因不得已的把放送取消。法院在未下判決之前是不能阻礙他們的演藝活動。韓國是個法治的國家。在韓國有逾越法律的勢力的話是讓人無法想像的,也無法確認這股勢力是否真的存在。

如果說沒有外部壓力,那麼誰也不能靠自己不顧一切的來阻止放送不是麼。所以,我希望KBS電視臺能對這次突然取消JYJ放送一事作出合理的解釋。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取消了JYJ的放送,希望得到一個可以被信服的理由,希望KBS可以向大眾傳達“大韓民國是法制下的社會,不會存在不公正”這樣的訊息。如果KBS解釋的理由不具有說服力,那麼真的很遺憾,很可惜。這驗證了在我們大韓民國的法律之下存在著某些勢力,或者說KBS要先看一部分集團勢力的眼色,然後再製作節目。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顯然,在某些勢力之下, JYJ承擔了不公正的犧牲,他們成為了不公正的象徵。

20110518_jyj  

東神時期的合約:

You must work for at least 13 years

You must work 7 days a week of every month of every year

Someone else is in charge of your entire income. It is impossible to negotiate on your income

All of your schedules and business aims are handled by your office

If you do not work for 13 years, you must pay hundreds of billions of Won in compensation

If you cannot work for a time due to personal reasons, the term of your contract is lengthened

*At the bottom, flipped upside down*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3annie06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